鑑賞期退換貨
1. BLUMA提供退貨,不換貨服務,如需換貨請先辦理退貨再另行下單購買。
2. BLUMA提供七天鑑賞期服務,鑑賞期非試戴期,欲退貨商品須為全新狀態(外觀不得有刮傷、破損),必須保持完整包裝(紙盒、夾鏈袋、戒圍卡及贈品等),請注意勿沾染任何人為氣味及汙損(香水、粉妝、煙味等)。
3. 如需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日起7天內(含假日及收貨當日),與網路客服提出反應,由工作人員確認後,於兩個工作天內將商品妥善包裝以【店到店】或【郵局i郵箱】寄回(BLUMA負擔運費),逾期恕不再受理退貨服務。BLUMA收到退貨檢查無誤後的7~10個工作天,將會將款項刷退或匯款到指定帳戶。
【退貨流程】7日內向客服提出 → 2日內寄回商品 → 工作人員確認 →7~10日退款到帳戶或信用卡
4. 訂單內商品可以選擇品項退貨,毋須全退,但單筆訂單以退貨一次為限,退貨後訂單金額未達免運門檻,則須負擔運費,將於退款中扣除。
5. 若整筆訂單退貨,我們將在退款時扣除運費或免運優惠的原運費,因寄出之運費為消費者與物流業者之交易(非與我方交易),此筆交易並不在七天鑑賞期之範圍內,下單前請務必留意。
6. 耳環類商品基於衛生考量請勿試戴,若夾鏈袋與封口貼紙有破壞痕跡,將無法提供退換貨。
7. 加購品因以超低價格出售,不得單獨退貨。
8. 退貨商品若由BLUMA人員確認為不可退貨商品,將以e-mail通知以郵局掛號寄回給您,若無法聯繫上,BLUMA保留該商品7日,逾期將直接作廢,請留意避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【不可退貨商品】
l 超過七天鑑賞期
l 商品非全新狀態
l 飾品沾有粉妝等人為瑕疵
l 商品包裝盒損毀
l 配件不全或損毀
l 活動贈品未退回
l 耳環類商品夾鏈袋或貼紙經破壞
瑕疵商品退換貨
固然我們已經非常小心的檢查包裝您的貨品,然而如仍發現瑕疵、故障或缺件,請於七日內(含假日及收貨當日)聯絡網路客服,並檢附商品圖照,經工作人員確認後,請以店到店寄回,欲退換貨商品須保留商品之完整性及所有附件,且與時效內提出,否則不予退換。
海外購買
台灣外島地區請自行以郵局掛號寄回。
海外地區(包含香港、澳門等)由於運費較高,我們尚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關於多次退貨
我們希望每一筆交易都能提供滿意的顧客服務,因此退貨衍生的運費成本皆由小店吸收。
若退貨超過兩次以上(商品全退/包含兩次),本店商品可能不符合您的需求,我們將不再提供購買服務。